灤政人干〔2021〕7號
各鎮政府(街道辦)、市政府各部門:
經研究同意:
周立美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副局長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職務;
于海濤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;
高云鵬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職務;
王會升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古馬派出所所長職務;
王曉君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(試用期一年)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職務;
蘇 佳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雷莊派出所所長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王店子派出所所長職務;
龐銀生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王店子派出所所長,免去灤州市公安局雷莊派出所所長職務;
徐海明同志任灤州市公安局灤州派出所所長;
免去:
謝金華同志兼任的灤州市第三中學校長職務;
郝志剛同志灤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長職務;
王曉國同志灤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職務;
裴召兵同志灤州市公安局灤州派出所所長職務;
孟德儒同志灤州市中醫醫院院長職務。
灤州市人民政府
2021年10月28日